专利代理

专利评估代理

发布日期:2007-12-23 09:32:0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程序 
1、委托人向评估(评价)机构提出专利评估或技术评价的委托,须与评估(评价)机构签订专利评估、技术评价的约定书,就专利评估或技术评价的目的、要求、范围、时间和收费等按约定的事项进行商谈。 
2、进行专利评估或技术评价:判断产品和技术获得专利的潜力,提供“防范专利被侵权”的建议,以及专利侵权时无效宣告的判定咨询。 
3、委托专利评估或技术评价,须进行专利的检索查新和现有技术水平查新,以及国内、国外的文献资料查询,有助于判断委托评估(评价)技术在专利法意义上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同时也有助于委托方技术开发研究,了解技术发展的动态。 
4、委托专利评估或技术评价须简要说明被评估的专利或技术的范围的类型,如: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专有技术、技术秘诀、商标、商誉)及其他特殊资产,以及资产分布情况和技术特性等。 
5、委托人应提出为满足何种经济行为的目的而进行专利评估或技术评价,如:改组上市、资产重组、兼并、转让、抵押、破产、侵权赔偿参考。专利权人为明晰所拥有的专利技术或专利申请技术、专有技术、技术入股,联营合资等。 
6、专利评估或技术评价程序中委托人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安排评估(评价)机构对资产实地勘察的实施时间,须向评估(评价)机构提供有关专利评估或技术评价的内部资料。
二、委托人提交材料清单 
1、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复印件;以及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专利技术全套申请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近期专利检索查新报告的复印件; 
2、无形资产或实物的状况,资产的产权归属情况,专利申请及审查状况,具体内容、适用领域、使用情况、成本费用和历史收益情况等,以及企业前三—五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被评估(评价)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产品前三—五年的独立核算表,重大资产项目有关的凭证及发票、企业今后五年预期收益表等。。 
3、生产工艺及技术,有关资料来源、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取得方式及其有关信息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4、专利产品、专有技术的市场分析,产品简介,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订货合同和签订的销售合同等复印件;以及产品扩大生产规模时资金的落实情况,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技术诀窍的保密管理措施及办法,以及用户意见报告,产品检验报告书,环境检测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报告书及重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推广项目)的立项计划书;产品的企业标准、有关生产许可证、产品商标注册证等; 
5、各类技术产品获奖证书,产品荣誉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贸易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同类技术产品的市场状况及生产成本—-销售状况。
三、收费标准
专利评估或技术评价收费实行协商收费。

 

下一篇:专利无效代理
上一篇:专利复审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