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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

发布日期:2018-11-12 09:37:21 来源: 浏览次数:
 1.什么是PCT申请?
    答:PCT申请是指依据《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申请。《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是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一个国际性条约,目的是解决就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和各个专利审查机构的重复劳动问题。
    2.申请人向国外提交专利申请有哪几种途径?
    答:目前,我国申请人向国外提交专利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传统的巴黎公约途径。若想获得多个国家专利权,申请人应自优先权日起1 2个月内分别向多个国家提交多份申请文件,并缴纳相应的费用。一是PCT途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局)提交一份PCT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应在自优先权日起1 2个月内提出。由受理局确定的国际
申请日,在PCT的所有成员国中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
    3.利用PCT申请途径有哪些好处?
    答:利用PCT申请途径,主要有三大好处:一是可以简化提出申请的手续。二是可以推迟决策时间,准确投入资金。三是可以完善申请文件,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和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修改申请文件。
  4.PCT申请分几个阶段?
  答:PCT申请的程序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PCT申请先要进行国际阶段的审查,然后进入国家阶段的审查。申请的提出、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在国际阶段完成,如果申请人要求,国际阶段还包括国际初步审查程序。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工作在国家阶段由被指定或选定的各个国家局完成。
5.国际申请文件应提交至哪里?
答:申请文件应提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PCT组。各地方专利代办处不接收PCT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寄、面交、传真,或使用PCT一SAFE电子形式提交申请文件。国际申请日的确定以收到日为准。
    6.国际检索是每件PCT申请都要经过的吗?
    答:是的。每件PCT申请都应经过国际检索。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检索费,就会启动检索。只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国际申请,国际检索应由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
    经检索后,申请人将得到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和一份书面意见。检索报告将列出相关的对比文献,书面意见则对请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宣布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
    7.国际初步审查是必经程序吗?
    答:不是的,它是应申请人的要求而启动的程序,是可选择的程序。只要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国际申请,国际初步审查就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
    在国际检索阶段,申请人不能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而在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员和申请人之间可以进行交流,申请人可能会得到一份书面意见,最后会得到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
    8.如何启动国际初步审查?
    答:启动国际初步审查,申请人在期限内(期限是自国际检索报告或宣布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的发文日起3个月,或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以后到期为准)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并自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初步审查费和手续费。
    9.在国际阶段,申请人可以修改申请文件吗?
    答:在国际阶段,申请人有两次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
    一是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的修改:申请人在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可对权利要求书向国际局提出修改。修改期限是自传送国际检索报告之日起2个月内或自优先权日起1 6个月内,以后届满的期限为准。
    二是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的修改,即启动初步审查程序后可进行的修改。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修改,修改期限是启动初步审查程序后(包括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的同时)至审查员拟定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之前。
    10.应如何启动国家阶段程序?
    答:申请人应当在优先权日起3 0个月(特殊情况下,有些国家要求2 0个月),向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提交该国规定的国际申请译文,缴纳规定的费用,指明要求获得的保护类型,从而启动国家阶段的程序。
    (信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第1 31 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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